甲方:商标网上服务系统用户
乙方:金箔行业协会
本会的会员包括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一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(一)维护本会章程;
(二)自愿加入本会,能够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;
(三)按时缴纳会费。
第二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:
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(二)经本会理事会审核通过;
(三)理事会或理事会委托秘书处进行会员登记并颁发会员证书。
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:
(一)本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、表决权;
(二)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;
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(四)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
第四条 会员履行以下义务:
(一)执行本会决议;
(二)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;
(三)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;
(四)按规定缴纳会费;
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和信息。
第五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
第六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